|
|
| 县红十字会整合资金20万元救助贫困农民参合 |
|
| 为了确保我县农村贫困群众能够及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好处,有效缓解农村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富宁县红十字会积极向省州红十字会申报把我县纳入新农合红十字会救助的试点县。在上级红十字会的关心下,我县已被省红十字会确定为2008年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红十字会救助的试点县,并下拨了20万元救助资金。目前,县红十字会已对11个乡镇14873名贫困群众实施救助,救助金额达148730元,使我县2008年的新农合参合率提高了四个百分点。 |
|
|
|
| 【置顶】【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文章搜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