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检务信息公开服务,本院编制了《检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检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检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范围本院检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院编制的《检务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富宁政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院(办公地址:富宁县新华镇文华社区普厅南路20号)。(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三)公开时限本院各类检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