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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至10日,以文山州人事局副局长黄正雄为组长、州国家保密局副局长蓝富光、州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孙靖涛一行4人组成的州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组到富宁县检查工作,督查组先后对里达、新华2个乡镇和县人事、畜牧、林业、交通、教育等4个县属部门《条例》施行准备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听取了全县《条例》施行准备工作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一致认为富宁县《条例》施行准备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工作充分、措施扎实、思路清晰、步伐超前。同时,督查组对全县《条例》公开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要把握好公开的“度”。属于主动公开的要坚决全部公开,比如政策法规、机构和岗位设置、办事程序等;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按照保密程序予以公开;属于涉密而不宜公开的坚决不能公开。二要积极探索公开的方式方法。在抓好以电子政务网站为主的公开平台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寻找其他公开方式和途径,力争为查寻者提供更多直观的服务,公开内容要简明实用、易于操作。三要坚持做到公开“六化”。即:政策要明确化、承诺要具体化、办事要公开化、操作要规范化、考评要科学化、问责要严肃化。 【工作措施摘要】 一、《条例》实施准备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工作井然有序 (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充分扎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富宁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08〕31号)和《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富政发〔2008〕36号)等文件。及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和县发改、监察、人事、保密、广电、信访法制、电子信息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条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电子信息管理局,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县《条例》实施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工作程序,按既定步骤开展工作。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本级政府层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工作步骤:3月16日至18日。抽调县监察、人事、发改、档案、广电、信访法制、电子信息管理局等部门人员赴昆培训,组织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3月16日至28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并将机构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县电子信息管理局,实现了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为全面启动信息清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3月28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报送县电子信息管理局整理公示。4月20日前,按省、州的统一部署,完成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建设,建设1个富宁县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涵括110个部门和13个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子网页和省、州、县、乡四级信息公开资源互联互通的“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目前已向州网络管理中心填报富宁县信息公开网站备案表。从5月1日起,各乡(镇)、各部门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开始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制定宣传方案,狠抓《条例》实施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电子信息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宣传工作组,通过富宁电视台、富宁政务网、《八角飘香》、电子显示屏、标语等载体掀起宣传高潮,大力宣传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全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和实施《条例》对富宁民主政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产生的积极影响。截止目前,全县已在富宁政务网刊发相关新闻稿件24 篇,《八角飘香》刊发4条,富宁电视台播出3条,悬挂标语5条,广场电子视频播放宣传4次。 ——认真做好《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为切实做好《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为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标准和规范,富宁县及时在富宁政务网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等范本,明确专职人员指导乡(镇)、部门编制《指南》和《目录》。目前,全县已有82个部门13个乡(镇)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目前,全县已制定完成《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富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其余各项制度的制定已列入日程,将在《条例》的准备工作中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稳步推进 自今年3月全省实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以来,富宁县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及时进行研究,对贯彻落实好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及时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监察局设立问责办公室,对外公布问责办公室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县人事局设立实施“三项制度”办公室,承担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具体工作。二是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省、州《问责办法》颁布实施后,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富宁县及时制定下发了《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富宁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试行)》、《富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分别对问责立项中十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十个方面的问责方式作出相应的细化规定。此外,在省、州未实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之前,为加强各级各部门行政领导班子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行政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富宁县结合实际,于今年1月1日制定出台了《富宁县行政执行力考核办法(试行)》,对各行政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核,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府督查室和县监察、人事、审计、信访法制、广电局等部门组成,建立全县行政问责办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四是广泛学习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依法行政问责专栏,做好工作动态宣传的同时,大力宣传各单位有特色的行政问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以增强问责实施的社会影响力。近日,全县订购下发了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1320册,县人事部门组织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参加了云南省行政机关四项制度培训考试,参考人数达1428人。五是加大落实行政问责制的监督检查。县行政问责督查部门按照行政问责工作方案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处理。目前,正在对归朝镇中心学校、板仑乡中心学校农村远程教育电脑被盗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行政问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富宁县各级各部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前期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开展,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工作经验和参照标准,有关制度建设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难以把握。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均属新实施、新开展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无任何经验可借鉴,全靠边摸索边工作,边工作边总结,而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紧缺,各乡(镇)农村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各人对新事物的接受和理解不一,造成工作进度不一致,对全县整体工作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长期性工程,而富宁县财困民穷,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均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资金紧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难度大。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县电子信息管理局(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职数为8人,而目前只有5人,随着工作职能的不断增加,工作量越来越大,加之技术力量有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较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打算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富宁县将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组织开展《条例》实施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调查研究,统一思想认识,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和组织实施工作,狠抓《条例》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整理、公示发布等各项工作落实,为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作好充分的准备。同时,继续完善实施方案,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切实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抓好技术保障,完善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抓好内容建设和完善工作,畅通链接,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专栏,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沟通渠道,促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开的信息必须在全县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已建网站的部门要将公开的信息在其网站上公布,并与富宁政务网建立链接。在不断完善政府公报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设施,拓展公共查询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三)开展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下步,将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继续按照上级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协同配合,重抓学习培训。由县人事、信访法制、电子信息管理、监察和县国家保密局等部门协同配合,继续抓好《条例》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考试工作,重点培训各乡(镇)、县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培训工作实行各乡(镇)、各部门分级负责,采取县乡视频会议、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或专题讲座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使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施行《条例》和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随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抽调人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促检查《条例》实施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或出现拖沓、扯皮、推诿,造成工作被动,甚至给全县有关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以确保《条例》实施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落实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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