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5〕第5号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
【字体:

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经审查,以下1个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13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监察股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6—306974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4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单位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1

富宁县职业中学校舍建设项目工程

富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文山州鼎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韦学勇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添加收藏】 【下载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