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5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75号林权办公室
联系方式:0876-6439779
序 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 注 |
1 | 潘正玉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富宁县洞波乡那达村民委安者小组 | 532628205210JE00008 | 林地面积:20.20亩 | 小地名:老八角林 |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