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据: |
富宁县城为七水交汇之地,普厅河穿城而过,左右岸分布有力们河、莫勺河、那乙河、洪门河、挡阿河与玉林河。因富宁县城三面环山,地形落差大,河溪流程短,坡降大,夹带泥沙能力强,河道无蓄滞洪水能力,山洪来势凶猛。又因县城地处七水交汇之地,上游的洪水下压,左、右支流的洪水与干流洪水互相顶托,且支流汇口与桥涵行洪不畅,加大了山洪灾害损失。加之富宁县城发展较快,建设占地增长迅速,人与水争地现象较为突出。 近几年内发生了三次重大山洪灾害,给富宁县国民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成为富宁县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县委、政府领导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县城防洪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富宁城区河道防洪能力。如加宽桥面,筑防洪坝,定期进行河道清淤等,防洪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为使我县防洪工作进一步持续有效的开展,在此建议进一步加大普厅河支流治理力度。 一是根据《富宁县水土保护规划》,对富宁县城周边流域进行水土保持,主要措施包括坡改梯、恢复林草植被、发展经济林果、建设用材林与兴建水利水保工程、加强流域内的农村能源建设等。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人为弃土弃渣和建筑阻水现象依法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违法违章者自行清除或承担由防汛指挥部门组织强行清除的全部费用。三是强制关闭七条支流区域段的所有石场和矿山。 |
实施意见 或建议: |
1、对县城周边流域进行水土保持、恢复林草植被。 2、加大执法力度,对人为弃土弃渣和建筑阻水现象依法查处。 3、强制关闭七条支流区域段的所有石场和矿山。 |
| 议案审查委员会意见: |
经审查,同意立案。建议交由县水务局主办并负责答复,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会办,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答复提案者。 |
| 答复单位: |
县水务局 |
| |
熊有武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富宁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普厅河支流治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县人民政府于4月10日交我局办理。经局务会议研究,提案所提问题正在组织实施中。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富宁县城防洪存在的主要问题,2003年8月,我局委托文山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完成了《富宁县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的编制,按照“蓄泄兼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防洪工程建设。一是在富宁县城以上的普厅河流域内结合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规划修建具有防洪任务的水库,以达到拦蓄洪水,削峰、错峰的作用;二是在富宁县城以上的普厅河流域水土流失区内,开展以坡改梯、造林种草、封土治理、农耕措施、小型水利水土保持措施等水土治理,以达到滞洪拦砂的作用;三是对城区河道进行河床清淤和河堤加固,以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二、对城区主河道及上游支流城区段的整治,县委、县政府于近年来曾多次拨款进行治理,特别是今年来,将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列入为民办九件实事之一,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清淤工程于2007年2月25日开工,组织了四家施工队对城区主河道及上游支流城区段进行了彻底清淤和加固部分河堤,于4月20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工程投资400万元。治理河道全长4623米,建成防洪河堤430米,河堤巩固3276米,河带3座,完成河床清淤8万立方米。 三、对城区上游支流的治理,县委、县政府已列入世界银行贷款普厅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申报,待上级审批立项、资金下达后分期组织实施。 四、结合“保护母亲河,美化我家园”活动的启动,县委、县政府计划用三年时间,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实施普厅河沿岸村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岸绿化、县城清洁等工程,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五、对向河道内违法弃土弃渣和违章建筑行为的监督执法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和权限,由局水政水资源股和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各条河道的巡察和监督,采取相应措施抓好监督执法工作。对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理。 六、对县城周边五公里范围内采(碎)石场的关闭整治工作,县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清理,并作了强制关闭处理。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邓荣修 联系电话:6122651 富宁县水务局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 |
| 联 系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