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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富宁县环境保护局在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富宁县田蓬镇上冶钛砂矿160吨/日采选厂 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武定县耀宝经贸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98.6万元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邵旭海 项目建设地点:富宁县田蓬镇那年村委会上冶村小组 项目建设内容:钛砂采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无组织排放粉尘,该项目用水枪进行开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量不大,钛精粉的铲装作业,采取洒水抑尘。 2、废水: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到尾矿库经沉淀后回收使用不外排。 3、噪声:矿区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和山体阻隔后均能满足GB3096-1993规定的二类区声环境功能要求。 4、固体废物:选矿尾矿渣全部贮存于尾矿库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尾矿库选址基本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的建设对原矿山私挖滥采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恢复,对改善矿山的生态功能具有积极作用,公众调查结果赞成本项目的占总调查人数的95%,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形式、时间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评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项目环评负责人:謝立灝 报告书审批部门:富宁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公示方式:粘贴信息栏、县政府政务网站;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8月6日至2008年10月5日止。
电话:0876-6122929 传真:0876-6128139
文章录入:农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