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富单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从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过程来看,金融信贷资金已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主要力量。多年以来,金融部门结合我县财困民穷的实际,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筹集信贷资金,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力度,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全县信贷规模已突破13亿元,对促进富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历史与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县信贷资产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相当数量的银行信贷资金到期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虽然金融部门采取了多种清收盘活措施,但阻力和困难重重,清收成本高,效果不佳。经过一次剥离后,目前我县金融不良资产比例依然偏高,经营包袱沉重,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在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存量中,从其结构和性质来看,因历史和政策因素,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所欠到逾期贷款占一定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有:借款单位和个人信用观念不强,认识产生错位,对偿还贷款存在认识误区;一些职能部门盲目实施工程项目,导致项目难以产生效益而无力还贷;部门和单位领导交替变动频繁,新官不理旧账的观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等等。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量沉淀,严重制约了信贷增量的投入,削弱了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后劲。银行信贷审批权限的上收和部份金融机构的撤销,与大量信贷资金难以按期收回有很大关联,如果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金融机构总体盘子将会继续萎缩。因此,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及金融运行外部环境条件的好与坏,事关我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大局。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主体,金融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核心。为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的示范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为我县金融业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一方金融平安,促进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摸清底数。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门临时性领导机构,并落实专人,制定措施,积极协助债权银行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所欠到逾期贷款(含自办公司及为他人担保、抵押贷款)。同时,全面清理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欠贷情况,包括贷款人、贷款时间、贷款用途、到期时间、尚欠贷款本金和利息等,经贷款人确认并与债权银行核对相符后,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或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欠贷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发出限期还贷通知,促其自觉偿还所欠贷款。 二、筹措资金,及时还贷。收到催收通知后,贷款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贷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偿还贷款。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全额偿还的,应主动与债权银行协商,签订分期还款承诺书,并按照银行信贷管理要求,补办和完善相关贷款手续,分期分批归还。属国家公职人员欠贷的,由其所在单位协助催收,督促还贷。 三、加强督促,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和联系,定期核查,对有偿还能力而不积极主动偿还贷款或与债权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的,要协同债权银行进行强制清收。对不配合、不支持贷款清收工作,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要通过司法途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收,以良好的政府信用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促进我县经济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金融 信贷 清欠△ 通知 送:县委,县人大、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 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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